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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上路 遇到来车 该让得让

时间:2022-05-25 11:11:28    来源:山西晚报    

开车在路上,遇到其他方向的来车,“让”还是“不让”?该让不让,分分钟就可能引发事故。5月24日,晋中交警通报了这样一起事故。交警部门提醒,开车上路,只有遵守规则,安全礼让,才能有序畅通,“默契”前行。

该让没让 撞了得担全责

5月23日12时20分,灵石县小河南街水头桥附近,杜某某驾车右转弯时,与相对方向正左转弯的一辆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车骑行人受伤、双方车辆不同程度损坏。交警赶到现场后,经过调查发现,杜某某驾车右转弯过程中,未礼让相对方向的左转弯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四款规定: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本案中驾驶人杜某某应负本事故全部责任。最终,在事故处理交警的协调下,双方达成赔偿协议。

很多老司机虽然开车经验丰富,却往往不太清楚“左右原则”。交警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应当遵守这些规定:“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左右原则”有讲究

交警介绍,我们经常见到的让行标志分为两种,分别是减速让行和停车让行。减速让行一般在路面上印倒三角标志,提示驾驶员减速让干道车辆先行;停车让行一般是六边形标志,表示必须在停止线以外停车观察并且确认安全后,才可以通行。

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即没有红绿灯的路口有一个“让”字。这个标志是让直行车辆注意前方可能有转弯车辆并入,先点刹车再经过此路段。

日常行车过程中,驾驶员经常会碰到路口左右都需要“让”的情况,一不留神让错了或者没让,就会发生擦碰事故。因为驾驶位置在左侧,在驾驶人的视野中,左侧“A柱”靠驾驶人近,遮挡视野范围大,而右侧车处于视野劣势,因此左侧的车更容易提早发现右侧的车。那么在没有红绿灯的路口,两辆车交叉方向直行,同时驶向路口时,左侧的车一定要让右侧的车先行。

对于对向行驶的车辆来说,右转和左转车同时驶入同一个路口,右转车应当让左转车先行,否则就会导致左转车较长时间停在路口中间,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

直行车速度较快,车流较大,转弯车速度慢、车流相对较小,所以原则上转弯让直行能够减少道路拥堵和交通事故。

记者 杨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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