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一些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对外风险控制不足、合规经营能力薄弱,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各种风险,其中法律风险最容易被忽视。如果处理不当,将给企业正常运营和持续发展带来严重影响,极大地制约了民营经济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通过专题调研,晋中市人大代表李雪梅了解到,当前民营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主要涉及签订、履行合同风险,劳动用工风险,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风险,内部管理不当风险,刑事犯罪风险等。由于民营企业对法律风险防控的作用普遍认识不足,亡羊补牢多、事前防范少,只有在遭到侵害时才拿起法律武器自卫,一旦处理不慎,企业将面临重大危机。
“民营企业要健康、持续地发展下去,必须及早防范法律风险、筑牢法律‘防火墙’。”李雪梅提出在我市推行民营企业法律顾问全覆盖制度的建议,通过聘请法律顾问协助企业加强内部管理,防范经营风险,及时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推行民营企业法律顾问全覆盖制度,李雪梅建议根据企业实际进行分类处理:具有一定规模的民营企业,可以设立企业法律事务部或设置公司律师、法务岗位,也可以聘请社会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各行业协会可以设立法律服务部,聘请法律顾问为广大会员企业提供法律帮助;工商联可以建立法律顾问服务制度,聘请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工商联法律顾问,为工商联会员企业提供法律服务;针对有法律需求的小微民营企业,由政府部门整合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力量,建立法律顾问人才库,将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业绩、专长等基本情况提供给聘用企业,双方进行双向选择。(张莉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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