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治 > 正文

阳泉公示3起典型违法广告案例

时间:2022-01-11 13:20:49    来源:山西晚报    

阳泉公示3起典型违法广告案例

 

  日前,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了3起典型违法广告案例,分别为:
  阳泉华康医院违法发布医疗广告案。当事人通过其微信公众号发布了阳泉华康医院互联网医疗广告。广告内容宣传使用了“前所未有的优惠,错过再等一年”等广告用语。当事人在发布该医疗广告之前,未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医疗广告审查,其行为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项、第十四条之规定,阳泉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罚款1万元。
  阳泉市城区清鼻堂保健品经销部发布违法保健食品广告案。当事人在其经营场所门头发布了“祁尔康全鹿”保健食品广告。广告内容宣传“强肾首选”等用语,且未标明“本品不能替代药品”等警示忠告用语。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五项、第二款之规定,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保健食品广告、消除影响,并处以罚款800元。
  盂县孙家庄镇建军门市部发布违法美容服务广告案。当事人在其经营场所门头发布了户外条幅广告。广告内容宣传“300元保减10斤”等广告用语,而其宣传的减肥商品根本不存在,其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一项之规定,2021年8月,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虚假广告并处以罚款500元。

温丽芳

 

   免责声明:三晋新闻网转载文章,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三晋新闻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中文陈述文字和文字内容未经本网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网不做任何保证或者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稿件由任何怀疑或质疑,请即三晋新闻网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