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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静乐:如此污染环境 监管部门谁在保护?

时间:2022-12-03 09:28:00    来源:三晋新闻网    
  (散乱污企业,9月份拍摄的场景)
 
  山西静乐县对外宣称,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走出了一条增绿与增收并进、治理与保护同步、环境与经济同优的科学发展之路。
 
  不仅如此,静乐县还坚持“生态立县”发展战略,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出台了《静乐县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静乐县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县长为主任,12个乡镇、1个居民事务中心、36个成员单位组成的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层层签订了《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书》,全面加强了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见效。
 
  然而,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前有政策出台,后有环境违法事件不断。近日,媒体接到山西静乐县丰润镇群众反映,在该镇李家会村境内有企业顶风而上,污染环境,更让人费解的是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距离丰润镇政府很近。
  (散乱污企业,9月份拍摄的场景)
 
  一条沟藏匿两污染企业
 
  沿着丰润镇境内的静上线行驶大约1公里左右,就到了丰润镇李家会村,而且这里是平临高速和静兴高速交汇处,沿着高架桥下的一条山沟,山沟两边都是梯田式的荒地,植被绿绿葱葱,不远处就能看到一家涉煤企业,但是路口被铁栅栏锁着,无法进入厂区。
 
  据知情人讲,该企业没有任何手续,是标准的“散乱污”,占地面积不小,一条路连着几个山坳,都被其侵占,干了也好几年了,这些年好像就没人查处过。
  (静乐县鑫森源煤业有限公司排矸场,9月份拍摄)
 
  媒体通过无人机看到,这家企业是晾晒煤泥,整个场地被染成黑色,既无任何环保手续,也无任何污染防治设施,而且该企业场地未硬化,露天堆放的煤泥没有一点苫盖,显然环保措施无从谈起,还有一滩煤泥围起来的污水,在临沟的地方倾倒了大量废料、废渣,而且沟渠内排放了大量黑色污水,甚至把山坡上的灌木植被掩盖了。
 
  当遇到大风天气,这里远远可看见黑色粉尘随风而起,犹如“龙卷风”。
 
  就在这个“散乱污”企业对面的山坳上,是一个倾倒煤矸石的场地,大量煤矸石并未按照环保要求进行处理,而是沿着山沟直接倾倒而下,固然上面零星堆放了黄土,目测可以看出即便处理也是简单的黄土覆盖。就在现在与现在倾倒的场地相邻的几个地方已经被煤矸石填满,上面也是简单的黄土覆盖,而且可以看到有的地方覆盖的黄土已经被雨水冲刷,露出煤矸石。
 
  经了解,在这里违法倾倒煤矸石的企业为静乐县鑫森源煤业有限公司,是一家洗煤企业。
 
  到底谁在包庇企业违法?
 
  资料表明,若大量的煤矸石露天堆放,其中的有害成分和化学物质可以进入大气、土壤、地表、地下水,造成环境污染,而后通过环境介质直接或间接进入人体,威胁人体健康。甚至,煤矸石中所含的硫化铁等物质会引起自燃,自燃时排放出的有害气体,不仅严重污染大气环境,还可造成人员窒息死亡。
 
  矸石的堆放不仅埋压或破坏了原地貌植被,而且排放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自燃时产生的有毒物质对植物的生存也有较大影响,主要表现在植物生长缓慢、生长量降低,草地植被种类减少、病虫害增多等,对地方的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静乐县鑫森源煤业有限公司排矸场,7月份拍摄)
 
  据一位环评公司资深专家称,一个合格的矸石填埋场在建设时,应该有挡矸墙、排水涵洞、拦洪墙、截水沟、马道排水沟、消力池等设施,同时要对堆渣坡面、平台、覆土、封场绿化、后期覆土造地等,整体上达到防尘、防洪、防渗、防自然措施。
 
  经了解,合法合规的煤矸石填埋场应该有以下手续,建设环评影响报告书、租赁土地协议、复垦造地协议、环境质量检测报告、环评报告技术审查意见等等。
 
  然而,经过调查了解,以及在山西省生态环境厅网站、忻州市生态环境局以及忻州市生态环境静乐分局网站上并未查询到静乐县鑫森源煤业有限公司的煤矸石填埋场的合法手续。
  (散乱污企业,7月份拍摄)
 
  据静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显示,早在2014年4月,静乐县鑫森源煤业有限公司在未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未取得环保行政审批文件的情况下,已建成并投入试生产,被静乐县环保局处以:1、罚款1万元整;2、立即停止违法生产,限期补办环保行政审批文件。
 
  2018年1月,该公司因为:1、除精煤场地部分硬化外,其余需硬化的物料堆场均未硬化;2、矸石堆放场未按环保要求进行建设,矸石未按环保要求进行处置。被静乐县环保处以罚款2万元。
 
  2019年8月,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且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1、未建设封闭煤库;2、原煤、精煤、煤泥部分露天堆放,未苫盖;3、破碎车间已建布袋除尘器,未建集气罩。被静乐县环保局做出处罚:(一)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二)9月15日前完成如下整改:1、建设封闭煤库,期间对场地内堆存的原煤、精煤、煤泥全部进行有效苫盖,不得露天堆放。2、破碎车间建设集气罩。(三)处以罚款人民币3万元整。
 
  2022年6月,该公司因以下违法行为:1.场地有少量集尘;2.废机油桶未按规定存放于危废暂存间,未经过消除污染处理,用于储存自来水。被忻州市生态环境局静乐分局做出行政处罚:对废机油桶未按规定存放于危废暂存间,未经过消除污染处理,用于储存自来水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贰拾壹万元整(21万元)。
 
  静乐县鑫森源煤业有限公司可谓是一路违法,从技改建设之时没有办理环评手续到如今随意违法倾倒矸石,甚至矸石场手续存在问题等等,那么该公司缘何能这样顶风而上呢?
 
  7月初,媒体到静乐县李家会村进行了实地调查了解,“散乱污”企业和静乐县鑫森源煤业有限公司确实存在违规违法行为。
 
  7月12日,媒体向忻州市生态环境局静乐分局宋局长进行反映,宋局长让媒体拨打环保热线。而该局办公室一位吕姓工作人员称:“对于静乐县鑫森源煤业有限公司违法倾倒煤矸石的问题,我们会进行调查了解,随后给予回复,而对于那家散乱污企业由乡政府主导查处,不属于我们主导查处。”
 
  随后,媒体向静乐县丰润镇袁书记进行了反映,希望丰润镇政府查处“散乱污”企业和静乐县鑫森源煤业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
 
  但是至今媒体未得到忻州市生态环境局静乐分局和丰润镇政府的回复。
 
  然而令人不可思议的是,9月24日媒体再次到静乐县李家会村调查发现,两家企业仍然我行我素,违法仍在继续。
 
  “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既是一场攻坚战,更是一场歼灭战。早在2017年8月,静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下发了《静乐县取缔“散乱污”企业实施方案》(静政办函〔2017〕37号),成立了由政府县长任组长的取缔“散乱污”企业领导组,对全县“散乱污”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整治,做到发现一处、入账一项、清理取缔一处,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实行量化问责。
 
  令人费解的是,对这种“散乱污”企业如此违法违规,山西静乐县政府为何不予以取缔呢?对于静乐县鑫森源煤业有限公司我行我素顶风而上污染环境,静乐县职能部门缘何包庇呢?对于此事的进展我们将继续予以关注!
 
  

编辑:畅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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