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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交警:严查酒驾不放松

时间:2022-06-01 11:46:56    来源:三晋新闻网    

为全面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严厉打击酒驾、醉驾、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遏制涉酒事故发生,日前,吕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四大队大交中队民辅警从辖区实际出发,全覆盖、无死角推动集中整治行动持续发力,全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该中队民辅警认真总结研判酒驾交通违法行为的规律、特点,明确整治重点,落实工作措施,以定点设卡、多点查处相结合的方式,灵活变换查处地点,确保精准打击,有针对性地在重点区域、主要道路设置卡口,以高压严管和严厉打击的态势坚决做到逢车必查、违法必处。

5月16日21时,大交中队民辅警在统一行动中查处了一起酒驾行为,郭某某不仅无证,还酒后驾驶一辆无牌二轮摩托车。事发当日,郭某某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到吕梁大道纬31路时,执勤民警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并闻到他身上有酒味。询问中,郭某某称自己只喝了一点酒,因临时送朋友回家,感觉距离很近,便报着侥幸心理驾车出来。民警经进一步检查得知,郭某某从未取得驾驶证,还声称不知道两轮摩托车需要办理号牌和考驾驶证。民警现场对郭某某进行了交通安全教育,并详细讲解了无牌无证以及酒后驾驶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郭某某因酒后且无证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被处行政罚款1550元。

无独有偶,5月20日、5月24日、5月28日袁某某等人都存在以上类似的违法行为,且一一被火眼金睛的大交中队民辅警抓了个现行,均受到相应的处罚。

吕梁交警提醒广大群众:摩托车也属于机动车范畴,喝酒后驾驶摩托车的行为同样属于酒驾,且造成的危害性并不比汽车小,甚至更严重。请广大市民朋友切莫心存侥幸,珍爱生命,时刻都要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对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共同营造良好的交通秩序。(李鹏 张艺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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