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妥善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进一步宣传未成年人“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近日,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少年团队法官一行深入未成年人家中进行了一次特殊的家访。
同为14周岁的被告人小明(化名)与被害人小华(化名)因更换坐椅发生口角,小明意图教训小华,中午放学后,小明纠集他人,手持板凳砸向小华头部导致其重伤。小明等因故意伤害罪被起诉至忻府区法院后,经了解,数名涉案未成年人均为已满14周岁的初三学生。
少年团队的法官前往小华家中,询问了小华的身体状况,解答家长的法律问题,鼓励小华在身体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力坚持复习功课,早日恢复正常的学习状态,走出受伤的心理阴影。
随后,法官又走进小明家中,向家长们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教育他们作为父母应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照顾未成年人身体与学习的同时,更应关注其心理健康,告知正确处理事情的方法,遇事不要冲动,并减少不良信息对孩子们的影响。通过法官们的释法明理,小明的父母深受触动,对受害人小华表示歉意,愿意尽力赔偿损失。
冯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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