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记者会表示,针对实践中学校体育课时被占用的问题,即将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的体育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规定,学校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齐开足体育课,确保体育课时不被占用。
“体育老师临时有事,下节课改上××课”,对这句话想必大家都不陌生。一直以来,体育课被语数外等其他科目课程占用的情况,在初三、高三年级等毕业班并不鲜见。尽管中小学生近视发病率高,体重超标多,身体素质偏弱,都与缺乏锻炼有关,但体育课程边缘化、不受重视的现象依然存在。毫无疑问,通过立法确保体育课时不被占用,对青少年体育锻炼进行保障,确有必要。
基础教育中体育课的地位,既边缘又尴尬。要开足体育课的道理,可谓老生常谈。近年来,各级教育部门曾多次发文要求学校不得占用体育课时,但在执行中仍显力度不够。同时需要看到,部分家长在为孩子选择体育锻炼项目时也存在“不考不学”等应试化现象。显然,体育课不被重视,根源还在于畸形、功利的教育观在作祟。
开足体育课时,立法只是第一步。有法可依,还要有法必依。切实保障学生的体育锻炼时间,仍需进一步纠正学校和家庭的教育观念,并从提高体育教师素质、增加体育教师岗位、完善考核机制等方面共同发力来提高体育课的地位。
撰稿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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