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车一年内有14条交通事故报警记录,事故的主要责任全部在对方;车辆多次发生碰撞,车主却只简单涂抹油漆……民警发现这一系列反常现象后,并没有简单地处理事故,而是展开了一系列仔细的调查,最终确定拨打交通事故报警电话的驾驶人竟是诈骗嫌疑人。3月21日,省公安厅交管局通报了这起事故的调查情况。
2021年9月14日,太原交警综改大队事故中队民警蒋龙、赵军接到一起两车剐蹭交通事故的报警。报警人刘某自称,他驾驶一辆晋A813××白色轿车与越野车发生剐蹭。事故发生后,越野车驶离现场,驾驶人存在交通肇事逃逸嫌疑。
接警后,民警马上开始调查取证。经调取现场视频监控发现,刘某在事故发生前突然加快车速,存在故意撞对方车辆从而造成交通事故的嫌疑。为核实情况、了解真相,民警立即对刘某的车辆再次进行仔细检查。民警发现,刘某的汽车车身有多处不同程度的剐蹭痕迹,并有多处与车身颜色不符的补漆痕。然而,这些痕迹并不是此次事故造成的。
凭多年工作经验,民警蒋龙怀疑刘某有碰瓷诈骗嫌疑。蒋龙、赵军分别调取刘某历史报警记录和晋A813××轿车交通事故监控视频,从2020年9月至2021年9月一年时间内,刘某驾驶的这辆车竟有14条交通事故报警记录,逐一分析后发现,这些交通事故极其相似:对方车辆转弯或变道时与直行车碰撞;两车轻微受损;对方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这些看似的巧合,更验证了民警的判断。随后,民警立即向上级领导报告,申请组织调查、取证。
得到大队的指示后,蒋龙、赵军将14起道路交通事故信息,整理出相关交通事故当事人电话、住址等资料,逐一展开调查。
因案件涉及人员多且时间跨度长,且部分当事人已离开太原或更换联系方式,取证过程困难重重。综改大队事故中队民警、辅警全员出动,配合刑警兵分几路进行走访取证。在一次次走访、一遍遍耐心解释说明下,民警掌握了越来越多的证据,证实了他们的判断。向保险公司调取涉案车辆维修记录的民警发现,每次事故发生后都是刘某主动提议现场处理,对方通过微信或支付宝转账赔付,刘某车辆的受损部位从未进行过维修。
历经近4个月的调查取证后,公安机关正式对刘某涉嫌敲诈立案侦查。目前,嫌疑人刘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杨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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