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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灵石县公安局依法受理一起拒不执行 政府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案

时间:2022-02-28 09:38:24    来源:晋中日报    

2月26日,晋中市灵石县公安局依法受理一起拒不执行政府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案。

经查,2月24日,灵石县疾控中心收到晋中市疾控中心协查称,2月23日灵石县南关镇郝家掌村村民王某宏、赵家焉村村民段某岐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采样点核酸采样排队时同时空接触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李某华。灵石县疾控中心流调人员收到协查函对二人进行调查时,二人拒不配合,没有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信息,刻意隐瞒行程,并多次外出活动。二人行为违反了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目前,灵石县公安局正对该案依法展开调查。

公安机关再次提示,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希望广大群众一定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并如实报告自身行程。同时,切勿传播不实信息或制造谣言,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予以打击。(毛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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