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讯(记者 杨晶)2月6日,省公安厅交管局发布,根据新修订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我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时间再次延长。
自2022年1月1日起,在我省境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伤者的抢救费用超过18000元或者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以及车辆肇事后逃逸的,伤者7日(168小时)内的抢救治疗费用可以由山西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比我省此前可以垫付5日(120小时)内抢救治疗费用的规定,又延长了2天(48小时)。伤者伤情特别严重,抢救时间超过7日的,由救治的医疗机构书面说明理由,报经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还可以申请垫付抢救费用。交通事故伤者及其家属的“急难愁盼”进一步得到解决,老百姓的出行安全更有保障了。
另外,自2022年1月1日起,山西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的丧葬费用垫付标准统一为山西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倍。
上一篇:铁路警花 绽放春运
下一篇:太原:南中环桥检修封闭 交警疏导指挥交通 提出通行建议
免责声明:三晋新闻网转载文章,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三晋新闻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中文陈述文字和文字内容未经本网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网不做任何保证或者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稿件由任何怀疑或质疑,请即三晋新闻网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