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沁源县宋某驾驶晋D牌照晋D挂货车欲前往某煤矿运煤,行经西下线11km+500m路段时,因雪天路滑,车辆行车速度快,避险措施不力,致车失控驶出路外,驾驶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沁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及时赶往事故现场调查。驾驶人宋某在事故中腰部受伤,治疗费用较高,家属不能及时筹集到足够的费用,事故又不涉及损害赔偿义务方垫付医药费。
为保证宋某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事故中队民警第一时间与医院沟通开通绿色通道,并与沁源道路交通事故救助管理人取得联系,开具“道路交通事故抢救费用支付(垫付)通知书”,及时完善手续,帮助伤者宋某申请“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
通过多方努力,于1月4日成功为宋某垫付救助基金30000元。宋某得到有效救治,解了燃眉之急。
通讯员王彦伟 王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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