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生态文明建设是一场涉及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的革命,关系人民福祉、民族未来。《山西省“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近日出台,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生态环境宣传工作的重点任务,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每个人都是生态环境的保护者、建设者、受益者,没有哪个人是旁观者、局外人、批评家,谁也不能只说不做、置身事外。”生态文明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非一朝一夕就能完成,需要每一个公民提升生态文明意识,在日常生活中践行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积极主动参与生态环境治理,凝聚民心、集中民智、汇集民力,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局面。只有每个人都通过自身行为积极维护生态环境,做好践行者和推动者,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新风尚,才能让好的生态环境持久地惠及每一个人。
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厚植高质量发展的生态底色,是省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的明确要求。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既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人民群众追求高品质生活的共识和呼声。应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呵护好我们的地球家园,守护好祖国的绿水青山,人人担责、人人尽责。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培育新时代生态文明理念,实现美丽中国才能有基础条件和重要保障,需要全社会形成共识、共同行动。要通过正面宣传引导,加强贴近性、注重教育性、把握层次性,加强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的教育和培养,增强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有效引导人们将生态环境保护认知转化为实际行动,形成尊重自然、热爱自然、善待自然,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良好社会氛围,切实增强保护环境的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节能减排、珍惜能源和资源,不断提升全社会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典型是最好的示范。各级领导干部、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自觉走在前、作表率,争做生态文明理念践行者,积极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逐步形成崇尚自然、保护环境的行为规范。要把生态文明建设与文明城市创建有机结合起来,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和绿色出行等行动,引领全社会树立生态文明意识,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动三晋儿女共同参与到美丽山西生态文明建设实践中,更好营造全民共建共享的生态文化氛围,自觉做生态环境保护的倡导者、践行者和推动者。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河。携起手来,汇聚每一个人的点滴努力,把生态意识体现在日常生活到发展建设的每一个环节,更加自觉地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就一定能够让人民群众在优美生态中拥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李慧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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