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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要设立醒目、固定的避灾标示牌

时间:2021-07-12 16:12:44    来源:生活晨报    

 

晨报讯(记者 田勇)各景区、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企业要在入口、核心游览区域设立醒目、固定的避灾标示牌和宣传牌。7月12日,记者从太原市文化和旅游局了解到,已对省城文旅系统防汛工作安排部署,确保全市文化场所、旅游景区景点平稳度汛。

 

 

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要切实加强文化和旅游系统汛期安全管理,督促指导A级旅游景区、公共文化场馆、乡村旅游点、星级饭店、旅行社、广电播出和传输机构等进一步完善防汛应急预案。严格执行限量预约规定,合理监测和疏导游客,严防因汛情导致的聚集和拥堵踩踏等安全事故发生。同时,督促指导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企业及时部署汛期和地质灾害安全生产防范工作,制定避险转移应急预案,设置转移避险标志和通道,定期组织开展防汛安全隐患巡查和排查,及时消除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切实保障群众、游客安全。督促指导文化和旅游经营经单位、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要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密切关注气象预报预警,及时发布提示。要做好隐患排查,对易险区域要加大巡查排查力度,加大巡检频次,遇到突发事件要及时临时关闭景区、安全疏散撤离人员。

 

 

对于河段游船项目,在度汛期间,要根据实际情况阶段性停止游船项目运行,有问题的要立即停止。涉及河道中的橡皮坝要低位运行,维持底线,符合防汛要求,确保行洪安全,要关注降水变化,及时发布指令。

 

 

此外,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要加强汛期旅游安全警示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途径和多种形式向群众、游客宣传山洪暴雨和地质灾害的基本知识和避灾常识,各景区、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企业要在入口、核心游览区域设立醒目、固定的避灾标示牌和宣传牌。针对自驾游、自助游、驴友团等户外探险活动,要做好预警和避险提示工作,尤其是汛期灾害防范和自救、互救等户外安全知识的宣传引导,提醒游客密切关注天气变化,不要进入未开发、未对社会公众开放的保护区、水库、山区、峡谷等区域开展游览、宿营、探险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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