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治 > 正文

高平市检察院力推刑事司法由“治罪”向“治理”转化

时间:2023-10-11 16:35:05    来源:山西日报    

为充分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化解社会矛盾、助力社会治理、节约司法资源等重要作用,近年来,高平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高效利用司法资源,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地落实,2022年至今,适用认罪认罚审结案件1137件1285人,适用比例98%,服判率99.5%,上诉率仅为0.5%。

该院始终在办案中自觉践行“枫桥经验”,充分运用刑事和解制度,加强诉前调解工作,在办理案件时,办案检察官以案释法、融情于法,向犯罪嫌疑人认真说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并积极与被害人沟通,努力化解双方矛盾。同时,积极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主导责任,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络,与市司法局签署了《派驻检察院值班律师制度》,明确由司法局指派律师定期驻检察院值班为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要求公安机关在侦查环节查清所有可能影响量刑的事实和情节,为精准量刑奠定基础,全面推进认罪认罚工作有序开展。此外,对具有一定社会影响,拟作不批捕、不起诉的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开展公开听证工作。邀请听证员、人大代表积极参与,进一步宣扬法治,促进社会综合治理。对不起诉的案件,落实刑行反向衔接机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意见书》,实现认罪认罚不起诉处理与行政处罚之间的无缝衔接,做好不起诉的后半篇文章。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行以来,该院秉承“依法适用”的原则,对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愿意接受处罚的,均依法进行了适用,罪名覆盖面广,既涉及危险驾驶、盗窃等普通刑事案件,也涉及贩卖毒品、放火等重罪及职务、经济类犯罪案件。目前,这一制度的适用率已经稳定保持在90%以上,已经实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常态化适用,有力推动了刑事司法由“治罪”向“治理”转化。(李海芳 王亮)

   免责声明:三晋新闻网转载文章,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三晋新闻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中文陈述文字和文字内容未经本网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网不做任何保证或者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稿件由任何怀疑或质疑,请即三晋新闻网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