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青岛市消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指挥部获悉,为了能更快更好地解决消费者遇到的维权纠纷,青岛市将建立游客消费纠纷先行赔付制度,初期在各区市设10万元额度的专项资金,专门针对外地游客在青旅游期间应急性消费纠纷实行先行赔付,调查终结后再对责任主体实施追缴。
此外,青岛市财政还将设立总金额为100万元的全市消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举报奖励专项资金,对依法查实并立案处罚的,一次性给予举报人不低于1000元不高于5万元的举报奖励。
自今年10月8日起,青岛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消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成立了全市消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指挥部。10月23日,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了《青岛市消费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了“吃、住、行、游、娱、购”等6个重点整治领域和各领域牵头部门,提出了依法行政、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理念创新、民生为本的工作原则,提出了利用一年时间把青岛市建设成为“全国消费最放心满意城市”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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