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印发的《山西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奖惩方案》(晋环大气〔2019〕15号)要求,山西省生态文明建设和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关于2023年4月份各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奖惩情况通报。
4月,根据实时监测数据,大同、长治、晋城、朔州、忻州、临汾等6个市获得奖励,其中大同市获得的奖励资金最多,为15.42万元。太原、阳泉、晋中、运城、吕梁等5个市均被扣罚,阳泉市被扣罚最多,为39.42万元。
上一篇:畅游汾河文化生态景区
下一篇:描摹乡村自然之美
免责声明:三晋新闻网转载文章,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三晋新闻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中文陈述文字和文字内容未经本网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网不做任何保证或者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稿件由任何怀疑或质疑,请即三晋新闻网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