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心一意解民忧,全心全意办实事。”近年来,晋中市保险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晋中保调委”)致力于我市保险纠纷定纷止争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坚持“以保险消费者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做实做细做深做优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2012年,晋中保调委依托于晋中市保险行业协会成立。2017年年底,借鉴“余杭模式”,晋中保调委同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协作,建立了晋中市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网上一体化处理”平台新模式,在全省率先总结出“道交一体化”的“晋中经验”。5年来,诉调对接工作在晋中辖区不断得到横向拓展、纵向深入,逐步实现了保险纠纷诉前调解的合法化、制度化、常态化。总体来说,晋中保调委具备以下特点和优势:
一、社会评价口碑好
随着人们风险意识的提高和保险意识的增强,当消费者面临保险纠纷时,有多种合法途径来化解纠纷。保险纠纷调解委员会作为多元化解决纠纷方式的主要途径,因其程序简便、成本低、效率高,而且不收取任何费用的特点,逐步被广大消费者所接纳。目前,晋中市保险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已经形成一套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和认可。2013年11月被山西省司法厅授予“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誉称号;2016年4月被晋中市综治办、晋中市司法局授予“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优秀组织”称号;2018年5月被司法部授予“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二、调解服务覆盖面广
晋中市保险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晋中市各县(区、市)均设有县级保险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主要职责是调解保险消费者和保险机构之间的保险合同纠纷,调解的案件类型广泛,涉及道路交通事故、人身保险理赔、保单退保、保证保险等财产和人身保险领域。保调委现聘任有业内外丰富经验的专兼职调解员60余人,通过调委会直接调解、派驻基层法院调解等多种方式,基于现有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监管政策等,视个案情况,在不违背法律法规以及政策原则的同时,给予更弹性地处理,可以有效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司法认可程度高
保调委的各级组织均是依法由市司法局或各县(区、市)司法局批复成立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设立合法合规,调解流程规范。且目前已与市县两级法院对接,经保调委达成调解协议的,如当事人提出司法确认申请的,全部可以进行司法确认。若履责方延期或者拒绝履行协议约定,对方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截止目前,晋中保调委已经累计成功调处各类保险案件3126件,调解成功金额总计达2.86亿元,调解履行率100%,其中产险调解数量2807件,调解达成金额2.66亿元,占比89.8%;寿险调解数量319件,调解达成金额2651.14万元,占比10.2%。其中经“道交纠纷数据一体化平台”诉前调解成功的道路交通案件就有2630件,调解达成金额2.46亿元,司法确认数量1428件,累计为当事人结余诉讼费约 495.09余万元。
温馨提示:
产生保险纠纷时,一定要通过合法渠道解决!当您遇到保险纠纷需要调解时,可直接拨打晋中保调委调解热线话:0354—3988217、18235473366。工作人员会热心接待每一位消费者。对于一些非法机构和个人以牟利为目的,以“办理全额退保”为噱头,通过电话、短信、网络平台等怂恿、诱导消费者委托其代理“全额退保”等事宜的,一定要提高警惕,避免正当权益被非法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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