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与业主的关系,原本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但是现在好多物业公司为了自身利益,在法律途径之外“另辟蹊径”,采取各种极端手段“卡喉”业主,逼迫业主就范,履行自己不该履行的责任义务。再加之开发商背后推波助澜,让本该享受服务的业主们如无根之草,求救无门。业主花钱购房本想享受美好生活,无奈过得如牛马一般,任人宰割!
2022年7月,晋中市民冯先生的弟弟购买一套由晋中市立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榆次区中都北路315号青草园小区的住房。当时全款交付原房主,也顺利办理了房产证过户手续。可等到想正式入住,去小区所在物业公司缴纳物业费,办理入住手续的时候却被物业告知拒收物业费,而且无法正常购买自来水,无法装修入住。
采访当事人:人家说不收,让原房东把三套房所欠五六年物业费补齐才收我的,我去买水人家也不卖给,说让我找开发商办理入住手续。可我现在房产证也过户了,钥匙也有,还要办什么入住手续。
据求助人冯先生讲,事情起因是由于原房主在该小区购买的其他房产没有缴纳物业费,现在物业想利用此次他购买的这一套住房办理手续的机会捆绑原来房主,逼迫原房主交齐所有房产的物业费。
物业工作人员:一开始他各种费用在一块混着,老板想给他捆绑了,又有地库又有门面房,又有住房。我还得告清楚你,他交齐六年的物业费你过来办手续,有一个物业费有一个装修押金还有垃圾清运费。
自己全款购房,而且也办理了过户手续,可现如今却因为原房主和物业的纠纷闹的自己如法正常入住。遭遇如此不公待遇,随后冯先生便找到榆次区住建局物业股反映情况,物业股的负责人也召集当事三方进行了调解。
求助人冯先生:物业科的王科长明确表示,我只需要从我购房之日起交物业费,至于原房主和物业的问题,和我没有关系,他们可以走法律途径。
此后,冯先生便找物业缴纳物业费,谁知物业还是拒收。经过多次与物业负责人的沟通,也没有实质性的进展。
物业负责人:我也很同情你,可我也没办法,我也做不了主,要么你交齐六年物业费,要么找我们老板,我肯定做不了主。
无奈之下,冯先生又找到小区开发商——晋中市立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负责人进行协商,可开发商一位王姓负责人态度强硬,表示不交齐原房主所欠六年物业费,不能给冯先生办理入户登记。
晋中市立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不能助长他们的嚣张气焰,人家物业多少年服务的挺好,可就这个别业主不交物业费,你让物业怎么干?我告你,你去法院起诉他。
求助人冯先生:人家(原房主)又没欠我的钱,我有什么理由起诉人家。
晋中市立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告他诈骗,你说你买了房,钱给了他了吧?他没有给你把手续全部完善不是诈骗是啥了?
针对晋中市立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的此种说法,榆次区住建局物业科的负责人表示纯属强词夺理。而且,物业公司要求冯先生缴纳3000多元的装修押金也根本不合理。
榆次区住建局物业股负责人:你不要听他的,你怎么能起诉了人家诈骗了,人家给你房子都过户了,钱你都给了他了,哪儿存在诈骗呢?你只能起诉物业,你在这里住的他不给你服务,你怎么能起诉人家卖房子的人呢?
求助人冯先生:人家物业还让我交装修保证金什么的。
榆次区住建局物业股负责人:装修保证金政府有文件就不让收了呀,谁问你收你让他拿出政府文件来,现在装修保证金都让退了。
求助人冯先生的维权路也代表了许多业主与物业斗智斗勇的血泪史,事实如此清楚明白,可冯先生他们却怎么也入住不了自己花钱购买的心爱的家。而且,物业此种利用不卖给水电等等“卡喉”业主,妄图通过刁难业主实现“维权”的做法也着实不可取,不仅不解决问题,还激化了双方矛盾,更有可能因为违反法律或者合同义务而导致自己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于此事,记者也将继续予以关注!(黄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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