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山西高速交警一支队官方微信发布了青银高速吕梁段“2022·2·17”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今年2月17日,青银高速吕梁段发生一起造成5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0.5万余元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经事故调查组调查,2月17日21时20分许,陕西省榆林市王某驾驶一辆陕K牌照重型半挂货车沿青银高速由东向西行驶至雅沟隧道入口处,挂车第一轴右外侧轮胎发生脱落。脱落的轮胎沿道路前进方向滚动约500米,停在了距隧道出口约3米处的左侧车道内。
大约一分钟后,山西省石楼县的闫某明驾驶晋J牌照小型轿车行驶至该处,碰撞到了路面上的轮胎。闫某明将车辆驶停入应急车道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21时39分许,山东省济南市的纪某国驾驶鲁S牌照小型轿车,行驶至雅沟隧道出口,也碰撞遗留在路面上的轮胎。纪某国也将车辆驶停入应急车道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碰撞的两辆小轿车上一共有6人,其中5人下车站立于应急车道内等待保险公司和救援。
21时53分许,陕西省米脂县郝某飞驾驶陕K牌照重型罐式半挂货车行驶到附近。在擦蹭路面的轮胎后,半挂货车与中央护栏相撞,又冲入右侧应急车道。失控的半挂货车撞向了停在应急车道上的5人和两辆小轿车。事故造成先前两辆小轿车共5人死亡,鲁S车上1人为躲避碰撞跳桥逃生受伤,另外还有车辆及路产不同程度损坏。事故发生后,高速一支队八大队的民警和吕梁消防救援、120急救先后赶到现场开展事故救援处置。
经调查认定,驾驶陕K牌照重型罐式半挂货车的郝某飞在高速公路行驶时未及时发现路面情况,未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发生,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驾驶陕K牌照重型半挂货车的王某和经营者车某军未发现和排除车辆安全隐患,共同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两辆小轿车上的驾驶人员和乘车人员无过错,不承担事故责任。
事故调查组认定,事故中涉及的两辆货车所属公司存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个体货运车辆源头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该交通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记者 王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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