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晋中监管分局 晋中市公安局 晋中市市场监管局 晋中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关于防范保险领域代理维权风险优化营商环境的通告
晋中银保监发【2022】19号
近年来,有不法组织或个人假冒专业人士,以牟利为目的,打着“专业维权”的幌子,诱导、教唆消费者以多种方式向保险公司施压,尤其是诱导消费者委托其“代理维权”,使用格式雷同的模板频繁向监管部门投诉举报保险公司,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保险市场秩序,影响社会民生和经济稳定。为遏制保险市场乱象,防范非法代理投诉风险,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现通告如下:
一、认清代理退保风险 警惕遭受不法侵害
非法“代理维权”组织或个人经常会利用网络论坛、微信朋友圈、短视频等渠道,冒充法律工作者骗取消费者信任,发布帮他人代理成功退保的虚假案例,诱骗消费者委托其代理维权。同时向消费者收取高额手续费,并要求其提供身份证、保单、银行卡及密码、联系方式等重要身份信息。签订委托代理维权协议后,唆使消费者无视合同约定,怂恿或替代消费者编造事实、伪造证据、提供虚假信息,并使用固定的投诉模板、千篇一律的投诉话术,以消费者代理人的身份向保险机构或监管部门投诉,切断消费者和金融机构、监管部门的有效联系,甚至怂恿或替代消费者采取缠访闹访等过激行为,通过诱骗、恐吓等手段阻止消费者与保险机构正常协商,严重影响消费者的正常生活。消费者一定要擦亮眼睛警惕此类不法行为,保护好个人金融信息和家庭信息,避免出现信息外泄、信息盗用等风险,给自身信息安全埋下隐患,不轻信虚假承诺,拒绝参与违背合同约定、提供虚假信息、编造事实的恶意投诉。
二、正确理解保险产品 提高依法维权意识
消费者应当加强金融知识学习,树立科学的金融消费理念,消费前应充分了解保险产品的保险责任、现金价值、除外责任、违约责任、退保等概念和重要信息,厘清权利义务关系,审慎授权或签署合同协议,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保障个人信息安全和资金安全。并根据实际需求,结合自身经济情况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当的保险产品或服务,勿受“退旧保新”“高收益”等说辞诱导。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或享受服务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应通过正规渠道依法合理维权,可以直接和保险机构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保险业纠纷调解组织、监管部门等渠道反映诉求,维护自身权益。
三、提供优质保险产品 打造专业服务品质
保险机构应严格履行保险合同约定,重合同守信用,对投保人切实履行如实告知和信息披露义务,不虚假宣传,不销售误导,不借机炒作,不侵害投保人利益。要根据群众对健康、养老、安全保障、资产配置等多方面的需求,提供丰富多样的产品和服务。要加大对消费者保险知识的普及宣传力度,帮助广大消费者树立正确的保险消费理念。要建立完善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畅通投诉渠道,高效处理投诉事项,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信息披露,不断提升客户满意度,打造专业服务品质。
四、维护良好营商环境 从严打击违法行为
“代理维权”的组织和个人一般不具备法律执业资格,对法律条文引用经常有明显错误,其通过编造或歪曲事实进行恶意投诉,违背诚信甚至突破法律底线,消费者个人隐私信息极易被非法利用,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扰乱正常金融经营秩序。对此,银行保险监管部门将联合公安机关及市场监管局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并追究相关组织和个人的法律责任,消费者如发现相关行为可直接进行报案。
特此通告
2022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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