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治 > 正文

乡村振兴路上“检察蓝”守望依旧

临汾市检察院驻村工作队能动履职有新意

时间:2022-06-16 16:23:50    来源:山西法制报    

6年前,他们带着检察人的责任走进汾西县最偏远的山村,领着大伙早日脱贫成了他们矢志不移的目标;6年后,他们秉承检察人的执着继续守望山村,为的就是把乡村振兴这把火烧得更旺,让这里成为和谐文明、崇法守德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这几天,临汾市检察院驻汾西县段村工作队正在为当地群众普及如何识别养老诈骗,类似的活动从村里的广场修建起来就没有停止过。“以前一来是心思精力都在帮助群众稳定脱贫上,无暇分身;二来也缺乏必要的场所,宣传效果不能保证。如今咱们结合乡村振兴、法治同行的主旋律,利用修葺一新的主阵地,真正使村民得到了不一样的法律服务。”谈及当下热火朝天的法治宣传,该院驻村第一书记王增华对记者说道。

“脱贫攻坚的重任完成后,乡村振兴如何有效衔接,我们检察机关留在山村的意义和价值如何重新挖掘和体现,怎样才能将能动履职的理念贯穿乡村振兴的始终,用检察产品深耕厚植夯实乡村治理根基,这对我们来说又是一次全新的探索和尝试。”谈及驻村工作的变化,临汾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姚江华如是说。

对于临汾检察来说,探索不是停留在字面上的思考,而是要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积累。

针对群众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驻村工作队员联合汾西县检察院定期举行“乡村振兴,法治同行”宣传活动,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围绕婚姻家庭、电信诈骗、民间借贷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常识展开宣讲,在群众中营造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面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法律监督线索,驻村工作队从不放过。日常走访中,工作队员充分发挥驻村干部和检察干警两个身份职责,详细了解掌握可能影响村里安全的不稳定因素,结合职能行使一一化解。

前不久,针对群众反映的某对智力二级伤残夫妻收入低于全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未纳入县最低生活保障体系的情况,驻村工作队及时反映至汾西县检察院。汾西县检察院全面了解后,以此案为切入口,向汾西县民政局制发了《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对全县进行大排查,最终确认7户7人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并从2022年2月开始发放保障金。同时,县民政局要求各乡镇民政所进行常态化自查与核查。截至目前,共清理出不符合最低生活标准2户2人,新增符合最低生活保障16户16人,有效推动了该县低保工作的规范化运行,脱贫攻坚成果的进一步巩固。

驻村工作队充分发挥身处公益诉讼最前线的优势,促使汾西县检察院开展“保障饮水安全,助力乡村振兴”专项工作,对该县8个乡镇自动售水机运营情况进行摸排、走访,梳理排查出重点问题10余项,并及时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履职,共督促更换过滤水芯80余根,保证人民群众喝上了放心水。

针对段村留守儿童较多的现状,驻村工作队与市检察院“青青我心”工作室联合开展了“父母远行,我为你留守”主题活动,对辖区内留守儿童进行全面摸底,汇总出名单及家庭情况,制定个性化的帮扶措施,引导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责任。校园内,工作队员则变身法治副校长定期为学生们送去法治大餐,通过鲜活的案例,向学生们讲解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性侵等犯罪行为的危害,教育他们要学会控制情绪,规范人际交往,远离校园暴力和危险。

如今,在临汾市检察院的大力支持下,驻村工作队又有了新任务——筹建全市检察机关党员教育实践基地,依托实践基地,工作队将继续在乡村环境整治、基层普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赡养老人、关爱留守儿童等方面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努力为乡村振兴贡献检察力量。

记者狄红生

   免责声明:三晋新闻网转载文章,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三晋新闻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中文陈述文字和文字内容未经本网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网不做任何保证或者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稿件由任何怀疑或质疑,请即三晋新闻网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