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助力推动“六化一提升”工程快速推进,晋中市于6月10日至9月11日在榆次区范围内开展城市综合治理“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1+4”百日攻坚行动。
2021年以来,经晋中市委、市政府部署,市联勤联动“三勤合一”指挥部(以下简称晋中市三勤办)利用城市闲置资源,建成一批政府免费停车场,切实解决百姓停车难题。
连日来,晋中市三勤办对市城区现有公共停车资源进行系统摸排登记,截至目前,市城区共建成90处政府免费停车场、5条重点道路共148个限时停车泊位,保障学校、医院、商圈、住宅等人流、车辆密集区域基本停车需求,受到全社会的广泛好评。
为将现有公共停车资源利用率最大化,进一步规范市城区停车秩序,真正做到还路于民,5月27日,晋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通告,取消部分路段1750个影响车辆通行的路内停车泊位,涉及顺城街、迎宾街、蕴华街、安宁街、中都北路等18条道路,随后将分阶段逐步取消汇通路、顺城街、中都路全段非机动车道所有停车位,全部取消后将向社会公示。
随后,晋中市三勤办将协调部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对其内部停车场逐步错时对外开放。
提醒
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机动车驾驶人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市城区范围内所有车辆应有序停放在机动车泊位内,严禁机动车在未施划泊位处随意停放。机动车驾驶人停放车辆时,须按停车泊位指示方向和位置有序停放,未在泊位内停放或超出、骑跨泊位的,均属违法停放。
对虽在泊位停放,但长时间占用道路影响交通或长期占用社会公共停车资源,且无法联系到车主的“僵尸车”,由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拖移,被拖移车辆产权所有人须持有效证件到公安交管部门或城管执法部门接受处理后,方可领取车辆。
晋中市三勤办将联合执法队伍加大市城区车辆停放巡查频次,对不听劝导、违规停放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车辆采取罚款、拖移等执法手段,切实解决车辆乱停乱放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全市公职人员应加强自律意识,带头遵守交通法规,沿街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商户应当规范有序停放车辆,对违规停放车辆,可通过“公安交管12123”APP或在工作时间内拨打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电话0354-2032110进行举报。
对不遵守管理规定,并有寻衅滋事、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卫奎狮闫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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